保德县第九小学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为迎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12月4日上午,我校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活动。旨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师生法律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法治建设。“晨读宪法”活动由政教处主任赵鹏飞主持。
活动伊始首先进行了庄严的升旗仪式。
在赵鹏飞主任的领读下,师生们精神饱满,情绪激昂地一起跟读宪法。
之后,六级四班学生代表秦新悦同学向全校师生进行《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
全校师生跟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
活动最后张治平校长对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通过本次活动使宪法走进学校、走进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崇高和庄严,领会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培养对宪法的认同和尊重,在学生心中播下宪法精神的种子,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本次“晨读宪法”活动,使全园师生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加强了对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树立了宪法法律意识。师生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也有利于师生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