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该开设安全教育课
汶川大地震后,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已经成了大家的共同话题。我查阅了对学校和教师职责有关的《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所有条款,竟发现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学校的“安全教育课”问题,起码是还没有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学校”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这一规定,是最完整的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安全和安全教育的责任。从制度、机制、教育、管理上提出的要求,目的是为了“及时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学校工作的实践运行中,我们也能够从资料和实际工作中看到学校有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各种(如实验课、体育课、食堂、小卖部、仓库等)安全规章制度,也能够找到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学校也会在各种会议上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在组织外出、运动会、大型活动前也会作安全教育。
但从法律规定到学校实际运作的最终效果是为了保障学校的安全,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校长(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他的目的也在于此。
当然,能够真正做到这样,学生也是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对的。问题是这种安全教育的目的要求,不能使受教育者得到受益终身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章“教育教学”第三十四条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三)规定:“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学校和教师的职责是什么。
但从教育教学的角度出发,大家都知道,不仅仅授予学生知识,更在于使受教育者全面综合素质的提高。看来学校教育教学强调德育、智学、体育、美学,教师的教育任务是基本原则教育、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科学技术教育、社会活动教育,但从以人为本出发看还不是最全面的。
在这次大地震中,活生生地给我们上了一课,在学校教育教学中还必须开“安全求生”教育这一课。而且应该将此门课以专业学科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有固定课时安排,有固定课任教师、有固定教材。
安全求生教育是一个系统教育,其实内容是相当广泛的。我觉得可否有以下一些组成:
学校安全:从学校的集会到上下楼梯,从上课到课外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从实验室到教室,从食堂到寝室,从日常卫生到食品卫生、运动卫生,可以把学校对安全有关的内容完整地告诉给学生,目的是为了“及时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体育、运动安全:体育运动与体能,运动器械、场地,运动前的准备,运动绝限,运动伤害及预防等。(体育老师已经在上体育课前系统授课了,还得强化,现在发生校方责任险事故中体育运动时发生的占相当大的比例。)
食品卫生、健康安全: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免疫接种知识,卫生习惯,青春期,食品卫生常识,营养与饮食习惯,睡眠质量,食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交通安全:交通规则,交通事故原因分析、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护和处置,110、120、122报警程序及要点;
消防安全:火灾成因与危害,火灾预防,民房、化学危险物品、电器、煤气、森林火灾的扑救与逃生,119报警程序及要点;
地质气象灾害:地震、泥石流、雪崩、海啸、台风、雷电、山体滑坡等灾害及逃生避险;
水上运动安全:游泳前准备,溺水原因,人工呼吸,救护等。
野外生存知识。
面对歹徒的应对。
紧急疏散演练。
当然,安全知识的教育还有好多。可根据学生年龄不同,教育教学内容可由浅入深。教育教学目的,使学生具有最起码的生存知识。
(此文是看了四川桑枣中学在这次大地震中,全校2300名师生,只用1分36秒,全部撤离到操场而无一伤亡,得益于教学楼的加固和平时每学期全校组织一次紧急疏散演习的报道后,思考了一段时间后而写,我觉得假如一个学生到高中毕业,真的学会了一些安全生存的知识,可能比他学会了钢琴N级什么的管用得多!建议将安全教育课成为法律规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的内容,成为教育教学职责的一部分。)